關于貫徹落實民政部加強社會組織管理相關要求的通知
2021-06-17 14:55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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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會各分支機構秘書長:
近期,民政部發布多項通知,就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、清理整治社會組織違規評選評獎、清理整治社會組織亂收費違規收費、加強社會組織分支機構管理做出部署。要求主要如下:
一、 不得與非法社會組織有關聯,不得宣傳報道和參與非法社會組織一切活動,不得在設施和場所提供便利,不得為其“站臺”或“代言”。
二、 嚴禁違規開展評比達標表彰,嚴禁借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之機違規開展各類評比、評選、評獎、表彰等活動,更不得收取費用。相關活動要按規定經國家許可批準。
三、 嚴禁違規收費、亂收費、強制或變相強制收費。特別強調,中國太平洋學會暫未制定會費標準,不得收取任何會費。
四、 加強自律管理,確保分支機構規范運作。分支機構舉辦(主辦、承辦、協辦、支持、參與、指導單位等方式)研討會、論壇、展會、年會、講座、報告會、技術審查或成果發布會等活動要提前向學會報備,學會要嚴格審查活動內容,確?;顒硬贿`規。未經學會授權或者批準,分支機構舉辦的活動,活動組織架構不得出現中國太平洋學會名稱,不得以中國太平洋學會名義宣傳推廣并組織相關活動,不得與其他民事主體合作開展活動。
各分支機構秘書長務必將上述要求傳達并落實,從嚴加強自律管理,確保分支機構規范運作
中國太平洋學會秘書處
2021年6月16日